索引号: | 123456/2023-00245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崇川政发〔2022〕93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0-27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有效性: | |
名称: | 崇川区人民政府沙巴体育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123456/2023-00245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崇川政发〔2022〕93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27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有效性: | |
名称: | 崇川区人民政府沙巴体育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通知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简化行政审核手续,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南通市崇川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崇办〔2020〕117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调查范围
(一)对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法律法规对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等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对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在区外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代表区政府参加调查。
二、事故调查组组成
(一)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公安崇川分局、总工会、相关街道办事处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派人组成,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同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二)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事故调查组组长一般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区政府特别指定的除外),并履行以下职责:
1、主持事故调查组工作,确定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工作职责和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具体工作内容;
2、组织召开事故调查会议,协调处理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事故调查中的分歧意见作出决策等。
三、相关要求
(一)事故调查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遵循客观、高效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准确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时向区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的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在事故调查工作中恪尽职守、诚信公正,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同意,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