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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56/2023-01718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3〕43号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沙巴体育建立健全濠河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沙巴体育建立健全濠河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30 15: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濠河景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属地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关系,建立顺畅高效的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营造“更整洁、更有序、更安全、更美丽”的景区环境。根据《沙巴体育调整濠河景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通办〔2021〕52号)、《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苏人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结合景区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坚持“区级统筹、景区负责、部门联动、属地配合”的四级响应机制,按照有利于景区与各关联单位综合执法工作“更高效开展沟通衔接、更有效降低违法影响”的原则,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水平为重点,强化协调联动,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形成执法管理更规范、更顺畅、更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组织体系

建立景区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濠河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政府办、濠河办、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属地街道、养护单位等作为成员。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濠河办,由濠河办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执法范围

1. 日常执法(管理)边界遵循“保洁、秩序管理与行政执法边界一体化”的原则,由濠河办作为日常执法(管理)主体和牵头单位,根据执法边界图(附件2),对景区3.2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公园、广场、绿地、水面以及文博景点、游客中心、旅游配套停车场进行管理;其余区域(商圈、历史文化街区、市政道路、桥梁、人行道、沿街商铺等)按照业务条线和属地管理模式执行,由各成员单位根据赋权事项开展执法管理;

2.联合执法(管理)范围为濠河景区3.23平方公里内所有区域。

(二)职责分工

1.濠河办:负责做好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定期召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以及复杂案件处置。

2.区城管局:负责在联动执法过程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的统筹和调度;做好景区属地的城市管理普法工作。

3.区市场监管局:做好景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执法工作;指导景区内相关经营场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4.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预防、制止和侦查景区范围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属地派出所和景区警务站做好景区治安秩序的维护,及时调配力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属地街道:协同景区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等综合执法工作,依据赋权事项与景区形成互补执法。

6.属地派出所及景区警务站:开展景区安全防范,预防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与景区就违规电捕鱼、不文明养犬等行为不定期开展联合打击和整治行动。

7.景区养护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养护职责,做好养护范围内的秩序管理、环境卫生、辅助劝导等工作。

四、联动机制

(一)联合执法

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执法联系网络,由各成员单位明确联合执法(管理)负责人、联络人,参与景区联合执法的联系、协调、处置等工作。

2.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实施,明确参加对象、行动时间、执法内容等事项;遇重要活动、重大检查、突发事件等情形,景区确需增加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的,由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3.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均应立查立改,当场不能整改到位的,应根据管理权限督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确保闭环。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4.领导小组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争议事项、以及复杂案件处置。联席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并抓好会议事项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赋权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问题落实,确保无缝监管。

(二)首受负责

1.涉及景区相关的举报、投诉、信访件等,按照“首受负责”原则,首先接到信息的成员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予以受理。经初步核实未发现违法行为的,由该单位直接答复受理对象;经核实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进行移送或立案查处,由最终办结单位负责答复受理对象。

2.对于涉及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举报或投诉,在转办期间,

适用首受责任原则,率先接到投诉、举报的成员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予以处理。

(三)信息共享

各成员单位在景区各自开展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应当互相通

报、共享行政执法和相关行政管理信息。信息共享主要内容:

1.成员单位作出的与景区执法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及

执行情况,成员单位应按景区需要及时反馈。

2.与景区综合执法相关的统计分析数据(包括景区因行业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上级督查考核等需要与成员单位共享的数据资料)。

3.与景区相关的投诉举报案件受理与处理情况。

4.其他需要共享的执法信息。原则上应当自形成当日及时共享,因收集、整理等原因无法于当日共享的,可以适当延长共享期限。

附件:1.濠河景区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2.濠河景区执法边界图

南通市崇川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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