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686X/2020-00362 | 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崇川政办发〔2019〕47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沙巴体育印发《沙巴体育进一步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686X/2020-00362 |
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
发布机构: |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崇川政办发〔2019〕47号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沙巴体育印发《沙巴体育进一步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观音山新城管委会,区各相关单位:
《沙巴体育进一步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沙巴体育进一步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切实缓解交通拥堵和道路停车秩序混乱现状,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价规〔2011〕1号)《沙巴体育明确机动车道路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发改办〔2019〕5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管理范围
本意见所称的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是指使用城市支路车行道、人行道上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以下简称占道停车设施)停车的行为。
二、管理模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占道停车管理主体为各街道办事处。由市交警支队委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关路段的机动车停车执法工作,具体由属地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停车秩序管理中队负责长效考核以及作为街道执法力量的补充。
三、管理内容
(一)设施管理。占道停车区域的相关停车市政设施由所属街道进行日常秩序管理,由区市政养护中心负责改造、维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协调管理。相关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临时占道停车设施的巡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整洁,通道畅通。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使用临时占道停车设施停放;
2.擅自拆除或损坏临时占道停车设施;
3.擅自在临时占道停车设施上张贴或者悬挂广告、招牌、标语或者其它物品;
4.其他侵害临时占道停车设施的行为。
(二)停车管理。凡使用临时占道停车设施停放车辆的,停车人应当按划定的车位,依次序停放车辆,并按标准交纳临时占道停车服务费。使用临时占道停车设施停车的,停车人应当自行妥善保管车内财物。
(三)标识标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设计“占道停车点”标识牌和收费人员工作服、工作牌,在临时占道停车设施范围内明示临时占道停车设施的使用办法、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停车时段等,完善停车标志、标线等设施。
(四)协调配合。财政、住建、城管、物价、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方案。因紧急疏导交通或者突发事件需要临时关闭临时占道停车设施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相关措施处理。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大型群体活动需要停止、撤销或者迁移临时占道停车设施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占道停车设施设置管理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占道停车设施设置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五)法律责任。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收费说明
按照《沙巴体育明确机动车道路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发改办〔2019〕59号)标准,对全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进行收费管理。
停车收费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由区财政局提供票据,实行管理和收费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占道停车收入资金收归本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五、其他
本意见自发文日期起实施。《沙巴体育进一步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崇川政办发〔2018〕8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