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

索引号: 01420686X/2020-00388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19〕36号
成文日期: 2019-10-11 发布日期: 2019-10-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沙巴体育印发《崇川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686X/2020-00388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19〕36号
成文日期: 2019-10-11
发布日期: 2019-10-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沙巴体育印发《崇川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沙巴体育印发《崇川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观音山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崇川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及实施细则已经于2019年7月29日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南通“一个龙头、三个先锋”的战略定位,现就进一步推进崇川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崇川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一)鼓励重大项目投资。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需要重点扶持的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重点企业的引进和培育等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设备投入补贴。针对崇川区属企业设备技改投入实行政府补贴,对企业购置生产设备,申报时设备投入金额(不含税)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申报企业年度亩均产出低于5万元/亩的,给予购置设备总额(不含税)5%的补贴;申报企业属于当年度纳税前10强工业企业的(以财政反馈数据为准),给予购置设备总额(不含税)6%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鼓励企业提速扩规模

(三)鼓励企业提速度。对年应税销售5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应税销售增幅与效益同步增长的企业,按照应税销售净增量的比例给予奖励。增幅超过10%且当年企业销售税负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4%的,按应税销售净增量的1‰给予奖励的企业;增幅超过15%且当年企业销售税负率不低于4%的,按应税销售净增量的1.5‰给予奖励。

(四)鼓励企业扩规模。对当年新进规模以上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之后,每提升50亿元,奖励50万元。

三、鼓励企业提质增效率

(五)鼓励企业提质量。上年度亩均税收4万元以下(不含),通过绩效提升举措,当年亩均税收达到5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当年亩均税收4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不含)的企业,通过绩效提升举措,当年亩均税收增幅超过10%和20%的,分别奖励5万元和10万元。

(六)鼓励企业增效率。当年亩均税收首次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亩均税收超过100万元之后,每提升50万元,奖励20万元。

四、鼓励企业绿色发展

(七)对全区所有工业、非工业企业实施的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发展、节能循环经济类项目按照实际设备投入额的10%进行奖励。

五、鼓励企业两化深度融合

(八)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奖励8万元;对新认定的市工业互联网(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支持企业信息化项目。

六、鼓励企业创新促转型

(九)对新认定的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对通过南通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贯标企业中当年度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证书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奖励到企业,由企业发放给个人。

本意见政策奖励金额以企业上缴该年度税收归属区级财政收入为上限。

七、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有关实施细则,下发各街道、崇川经济开发区、观音新城及各部门施行。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附件:

沙巴体育印发《〈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

沙巴体育印发《〈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观音山新城管委会:

根据区政府《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崇川政发〔2019〕号)精神,现将《〈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技术改造投入项目)实施细则

2.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提速扩规模项目)实施细则

3.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提质增效率项目)实施细则

4.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类项目)实施细则

5.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深度融合项目)实施细则

6.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创新促转型项目)实施细则

2019年月日

附件1: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工业技术改造投入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扎实建设“强富美高”新崇川,进一步推进崇川区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崇川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区政府《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崇川政办发〔201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第二条鼓励重大项目投资

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需要重点扶持的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重点企业的引进和培育等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三条设备投入补贴

针对崇川辖区内注册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设备技改投入实行政府补贴。对企业购置生产设备给予购置设备总额(不含税)5%的补贴。申报企业属于当年度纳税前10强工业企业的(以财政反馈数据为准),补贴比例上浮一个百分点,即给予购置设备总额(不含税)6%的补贴。

(一)企业未申报补贴的设备投入金额(不含税)可以滚动到下一年度合并申报补贴,但统计周期不超过两年,且申报设备投入金额(不含税)须每年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企业申报补贴的设备在统计周期内必须完成发票开具且到场安装完毕。

(二)工业设备技改项目为经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的项目,并纳入当年统计数据库。设备以项目备案文件为准,主要指企业直接用于生产的设备,不包括办公用品、环保、安全等非生产性设备投入。

(三)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以企业上缴该年度税收归属区级财政收入为上限。

(四)企业申报设备已享受过省、市、区补贴的,不再予以补贴(区亿元项目奖励除外)。

(五)申报企业发生了环保、安全事故处罚的,当年不得享受补贴(当年设备投资不得享受补贴,亦不得与下一年度合并申报)。

(六)申报企业年度亩均产出低于5万元/亩的,当年不得享受补贴(当年设备投资不得享受补贴)。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核及下达拨付资金

第四条项目申报

每年年初,开展上一年度项目投入补贴的申报工作。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街道申报,提交申请材料。企业申请设备投入补贴资金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崇川区工业转型升级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核准(备案)批文及技术设备清单(可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

(四)项目实施清单,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

(五)信用承诺书。企业要对自身的诚信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出具书面承诺;

(六)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申报材料,所有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第五条初审

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主要审查以下几项:①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②组织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实地查看,清点设备,并在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铭牌上方位置,敲上设备进场时间(×年×月)钢印。③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拍照留存。④在“崇川区工业转型升级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上加盖单位公章。⑤在“崇川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现场审核确认表”(见附表2)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审核样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分别上报区发改委、财政局。

第六条审核

区发改委受理申报材料后,会同区财政、统计等部门对申报企业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费用纳入财政资金专项支出。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请区政府批准。

第七条资金下达

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企业所属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按照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企业。

项目资金拨付时,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要和项目企业签订协议书,确保单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设外,不迁出崇川区或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税收至崇川区外,否则一律收回补助金额。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八条拨付监管

由企业所在地街道根据拨付资金计划,按规定拨付资金至企业,并做好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管委会做好企业工业转型升级奖补资金申报资料存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奖补资金的申报、初审、拨付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

第十条工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设备购买奖补资金等行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附表1:崇川区工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表2:崇川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现场审核确认表

附表1:

崇川区工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报企业填写)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企业属地


企业性质:□国有□民营□外资□其他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所属行业


项目名称*


技改投资方向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证号和备案机关*:

投资开始日期*


投资结束日期*


申请奖补资金前一年主营收入


申请奖补资金当年主营收入


申请奖补资金前一年企业利润


申请奖补资金当年利润


年度

增值税

营业税

所得税

合计

完工前一年





上一年度





项目计划总投资*


计划设备投资*


统计入库代码*


项目实际总投资*


实际完成设备投资*


统计入库完成技改投资额*


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注:技改投资方向指增资扩产、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等。加“*”表示可以填写多个项目,涉及多个项目可另附页说明相关情况。

附表2:

崇川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现场审核确认表

审核时间:年月日

申报企业名称:

申报项目名称:

核准(备案)时间:

项目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备案(核准)内设备情况

已进场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价(万元)

台(套)数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价(万元)

台(套)数

进场日期

设备所在车间名称

设备制造商

















































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区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区发改委:

审核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日

区财政局:

审核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申报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实、有效,且经营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无违法和失信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退回奖励所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签章)

年月日

附件2: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企业提速扩规模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崇川区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根据区政府《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崇川政办发〔201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第二条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则上与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三条申请条件

(一)在我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上年度有税收贡献;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第四条补助标准

1、鼓励企业提速度:年应税销售5000万元以上、增幅超过10%且当年企业销售税负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4%的,按应税销售净增量的1‰给予奖励的企业。年应税销售5000万元以上、增幅超过15%且当年企业销售税负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4%的,按应税销售净增量的1.5‰给予奖励。

上述政策奖励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归属区级财政收入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税负率2.5~4%的按比例折算奖励。

2、鼓励企业扩规模:对当年新进规模以上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之后,每提升50亿元,奖励50万元。

3、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以区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企业应税销售收入以市工信局、税务局反馈数据为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区财政局数据为准。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核及下达拨付资金

第五条申报材料

1、崇川区企业提速扩规模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必须恪守诚信,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信用承诺书。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所在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后报送区发改委。

第六条初审

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在“崇川区企业提速扩规模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表)“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栏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区发改委。

第七条审核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崇川区企业提速扩规模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表)区级部门审核栏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资金拨付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请区政府批准。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所属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按照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拨付时,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要和项目单位签订协议书,确保单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设外,不迁出崇川区或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税收至崇川区外,否则一律收回补助金额。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对获得补助资金的企业(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依据规定使用资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情况变化,由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修订。

第十一条崇川发改发〔2014〕12号《沙巴体育印发崇川区工业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在本细则实施之日同时废止。

附表1:崇川区企业提速扩规模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表1:

崇川区企业提速扩规模项目资金申请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当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工业产值

主营业务收入

应税销售收入

增值税、所得税

实绩

增长%

实绩

增长%

实绩

增长%

实绩

增长%









申报奖励事项


申报奖励金额

(万元)


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区发改委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区财政局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申报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实、有效,且经营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无违法和失信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退回奖励所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签章)

年月日

附件3: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企业提质增效率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加快工业用地再利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政府《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崇川政办发〔2019〕号)精神,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第二条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激励崇川区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库中,通过开拓市场、技术升级等举措提升企业生产效益的企业。原则上与市级及以上相关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三条申请条件

(一)在我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上年度有税收贡献;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已列入崇川区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库。

第四条补助标准

1、上年度亩均税收4万元以下(不含),通过绩效提升举措,当年亩均税收达到5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

2、当年亩均税收4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不含)的企业,通过绩效提升举措,当年亩均税收增幅超过10%和20%的,分别奖励5万元和10万元。

3、当年亩均税收首次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亩均税收超过100万元之后,每提升50万元,奖励20万元。

上述政策奖励金额以企业上缴该年度税收归属区级财政收入为上限。

4、主营业务收入以区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税收总额以税务局数据为准。用地面积以国土局认定数据为准,可提供租赁

合同或第三方实测认定报告。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核及下达拨付资金

第五条申报材料

1、崇川区企业提质增效率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用地面积相关佐证材料;

4、信用承诺书;

5、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必须恪守诚信,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信用承诺书。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所在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后报送区发改委。

第六条初审

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在“崇川区企业提质增效率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表)“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栏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区发改委。

第七条审核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崇川区企业提质增效率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表)区级部门审核栏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资金拨付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请区政府批准。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所属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按照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拨付时,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要和项目单位签订协议书,确保单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设外,不迁出崇川区或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税收至崇川区外,否则一律收回补助金额。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对获得补助资金的企业(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依据规定使用资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区发改委和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情况变化,由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组织修订。

第十一条崇川发改发〔2014〕12号《沙巴体育印发崇川区工业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在本细则实施之日同时废止。

附表1:崇川区企业提质增效率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表1:

崇川区企业提质增效率项目资金申请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当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万元)

产值

应税销售收入

用地面积(亩)

税收总额

实绩

增长%

实绩

增长%

实绩

增长%

实绩

增长%









申报奖励事项


申报奖励金额

(万元)


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区发改委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区财政局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申报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实、有效,且经营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无违法和失信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退回奖励所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签章)

年月日

附件4: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绿色发展类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支持鼓励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沙巴体育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8〕50号)、《2017年南通市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通环规〔2017〕8号)和《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绿色发展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通经信发〔2016〕202号)等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绿色发展类项目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绿色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定向使用、突出重点、引导激励、透明公正、科学监管的原则。专项用于推进辖区范围内工业、非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实施绿色制造战略,主要支持示范性、导向性的绿色发展重点项目。

第二章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第三条申报绿色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企业重视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工作,能源管理制度完善,包括原始记录、计量器具、统计台帐等,定期开展教育培训;

4、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新设备投资达到一定规模。项目投产后社会及生态环境示范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5、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和失信行为。

第四条补助标准

1、对新设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年节能量超100吨标煤的项目,按设备投资实际支付额的10%给予补助,已获得国家、省、市补助项目不可申报区级补助。

2、主管部门可综合考虑企业税收增长情况、享受各类扶持情况、当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等因素,对企业享受绿色资金的额度进行调整。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核及下达拨付资金

第五条项目申报

区发改委和财政局每年联合下发申报通知。企业申请绿色资金应提供如下材料:

1、崇川区绿色发展类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水平和产品档次、资源与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必须恪守诚信,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信用承诺函。

第六条审核

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区发改委。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审核项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审计,委托第三方节能审核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审核,审计审核费用纳入财政资金专项支出。审核通过项目,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请区政府批准。

第七条资金下达

依据区政府的批复,由区财政局下达绿色资金给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财政所。由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财政所将绿色资金拨付给企业。

项目资金拨付时,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要和项目单位签订协议书,确保单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设外,不迁出崇川区或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税收至崇川区外,否则一律收回补助金额。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八条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应定期对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依据规定使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第九条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要对奖励项目进行督查,并实施绩效评价。区财政局要加强资金财务监管,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再评价。绿色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绿色资金等行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崇川区绿色发展类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表1:

_______年度崇川区绿色发展类项目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单位:万元、吨标煤、万美元

申报单位情况

单位地址


行业


上年度总能耗


耗电量


工业总产值


上年度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


销售收入


资产负债率(%)


上交税收


项目

情况

项目主要

内容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周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投资费用

项目总投资


设备购置费


年节约资源实物量


年节能折标量


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

(公章)年月日

区发改委意见:

(公章)年月日

区财政局意见:

(公章)年月日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申报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实、有效,且经营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无违法和失信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退回奖励所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签章)

年月日

附件5: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两化深度融合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市政府沙巴体育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落实《南通市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增强创新引领能力,推动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区政府《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崇川政办发〔201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两化深度融合项目包含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星级上云、工业互联网(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以及企业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扶持资金按照“资金引导、重点突出、注重绩效、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第四条资助标准

1、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2、对新认定的省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奖励8万元。

3、对新认定的市工业互联网(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

4、对软硬件实际投入100万元及以上(软件投入比例须超过30%)且已竣工的企业信息化项目,按确认后的开票金额15%给予补助,单体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事项涉及两项以上奖励政策的,从高但不重复享受。

第五条申报条件

1、在我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和失信行为。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核及下达拨付资金

第六条项目申报

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组织企业申报。项目申报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至区发改委。授牌认定类项目免申报。

企业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崇川区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投入清单(附购置技术、设备、软件等采购合同及购置发票)、项目投入后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5、信用承诺书,企业要对自身的诚信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出具书面承诺;

6、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企业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申报材料,所有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第七条初审

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在“崇川区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表)“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栏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区发改委。

第八条审核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委托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费用纳入财政资金专项支出。审核完成后,在“崇川区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区级部门审核栏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资金拨付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请区政府批准。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所属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按照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拨付时,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要和项目单位签订协议书,确保单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设外,不迁出崇川区或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税收至崇川区外,否则一律收回补助金额。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对获得补助资金的企业(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依据规定使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管理,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区发改委和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崇川发改发〔2014〕12号《沙巴体育印发崇川区工业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在本细则施行之日同时废止。

附表1:崇川区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表1:

崇川区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盖章)

地址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近两年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

1、资产总额



2、负债总额



3、净资产



4、主营业务收入



5、利润总额



6、上缴税收总额



企业信息化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起止时间


3、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


其中:软件投资额


硬件投资额


4、软件投入占总投资的比例


5、已开票投资额


投资项目预计效益

(200字以内)


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区发改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申报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实、有效,且经营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无违法和失信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退回奖励所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签章)

年月日

附件6:

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企业创新促转型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区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创新引领能力,根据区政府《崇川区沙巴体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崇川政办发〔201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企业创新促转型项目包含首台(套)重大装备、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信用管理贯标。

第三条扶持资金按照“资金引导、重点突出、注重绩效、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原则上不能与市级以上奖励重复申报。

第二章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第四条资助标准

1、对新认定的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奖励10万元。

2、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20万元。

3、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对通过南通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贯标企业中当年度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证书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奖励到企业,由企业发放给个人。

第五条申报条件

1、在我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符合本细则规定的资助条件;

4、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和失信行为。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核及下达拨付资金

第六条项目申报

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组织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至区发改委。授牌认定类项目免申报。

申请助理信用管理师奖励的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崇川区企业创新促转型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信用管理贯标证书复印件;

4、助理信用管理师证书复印件;

5、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证书人员工资单及社保证明;

6、信用承诺书,申报企业要对自身的诚信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出具书面承诺;

7、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企业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申报材料,所有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第七条初审

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在“崇川区企业创新促转型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表)“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栏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区发改委。

第八条审核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崇川区企业创新促转型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表)区级部门审核栏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资金拨付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请区政府批准。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所属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按照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拨付时,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要和项目单位签订协议书,确保单位除不可抗力或城市建设外,不迁出崇川区或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税收至崇川区外,否则一律收回补助金额。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各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对获得补助资金的企业(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依据规定使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管理,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区发改委和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情况变化,由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组织修订。

第十二条崇川发改发〔2014〕12号《沙巴体育印发崇川区工业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在本细则施行之日同时废止。

附表1:崇川区企业创新促转型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表1:

崇川区企业创新促转型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盖章)

地址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近两年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

1、资产总额



2、负债总额



3、净资产



4、主营业务收入



5、利润总额



6、上缴税收总额



企业信用贯标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证书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街道(开发区、观音山新城)初审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区发改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申报材料及其附件均真实、有效,且经营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无违法和失信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退回奖励(补助)所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