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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智能档案库房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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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智能档案库房建设(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CG2022021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智能档案库房建设(二次)

预算金额:264.71028万元

最高限价:264.7102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送货、安装、调试、集成完毕,交付用户投入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相关佐证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供应商需对提交的佐证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等相关内容,且具备本项目的施工及维护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3日。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栏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因目前仍属于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故只允许每个投标单位的1名人员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同时还须接受崇川区政务中心及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

南通市域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人员需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南通市域以外(如上海、苏州等地)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人员需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电子或纸质),供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未提供或未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若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人员的健康码为黄码、红码、行程码带“*”,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自行考虑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其相关风险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

本项目样品出样时间、地点及要求:

(1)样品接收时段:2022年07月13日13:00-14:00分,不接受此时段之外的样品的送达,请投标供应商提前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2)样品送达地点:南通市国强路99号鹏远创意产业园5号楼A入口302室

(3)样品存放联系人:於聃聃, 电话:18862972707,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须带样品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98号

联系方式:0513-8572801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国强路99号鹏远创意园5302A

联系方式:0513-89076801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徐工

电 话: 0513-89076801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jpg 招标文件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智能档案库房建设(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