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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
来源: 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09 09:39 累计次数: 字体:[ ]

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现将崇川区2021年相关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调查范围

排放源统计系统中,工业源的调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其中,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不包括企业内部自建自用废水处理厂)、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二、数据分析

(一)区域总体情况

1.调查对象数量

2021年,全区共筛选47家重点调查单位,其中43家工业企业、3家污水处理厂、1家危废处置企业。

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全区环境统计调查单位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92.519吨,氨氮排放总量4.221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827.698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715.218吨,颗粒物排放总量133.34吨。

(二)工业源

1.工业源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

2021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172.528万吨,全区工业源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92.487吨,氨氮4.221吨,总氮100.876吨,总磷1.488吨。

2.工业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2021年,全区工业源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827.698吨、氮氧化物1715.218吨,颗粒物133.34吨。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2021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7.531万吨,综合利用量17.165万吨(无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处置量3.672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01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危险废物产生量1.871万吨,利用处置量1.865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4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2021年,全区重点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家,其中包括3家污水处理厂、1家危废处置厂。集中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3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