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资办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积极创新,转变职能、健全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沙巴体育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国资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有效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国企监管、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等信息33条,同时报送相关信息至区委信息科23条,在服务领导决策,展示工作成效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3.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我办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国资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基础上,2021年国资办制定《崇川区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制度》将国企的重大变化事项,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情况、招投标等事项纳入国资监管统一发布,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功能和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关注的信息需求。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上级沙巴体育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单位综合科,负责具体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要求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积极配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质量,确保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公众号上公布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等信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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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1 |
4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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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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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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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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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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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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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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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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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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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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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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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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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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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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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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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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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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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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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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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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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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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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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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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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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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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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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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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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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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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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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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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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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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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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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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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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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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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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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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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我办将在进一步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一是认真梳理。按照“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工作,认真梳理我办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 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